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是由什么和什么联合发布的)


2024-07-14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的取水的申请和受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取水许可管理,规范取水的申请、审批和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取水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申请利用多种水源,且各种水源的取水许可审批机关不同的,应当向其中最高一级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取水许可权限属于流域管理机构的,应当向取水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开采利用地下水的,应当向取水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重庆市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遵循严格的审批程序。所有非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取水行为,如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都必须申请取水许可。取水许可的实施强调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原则。

法律分析: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向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水务局窗口提交取水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受理。第二步:市水务局安排人员现场勘查,核准凿井数、取水时段和取水量。第三步:承诺时限内,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核发《取水许可证》。

2016年已取消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有哪些

1、年国务院取消47项职业资格证书有: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9项,其中准入类8项,水平评价类1项):价格鉴证师、矿产储量评估师、招标师、物业管理师、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棉花质量检验师、计量检定员、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

2、年6月1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公布了第六批取消的47项职业资格。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9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38项。

3、在2016年,取消了包括心理咨询师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等在内的多种资格证。解释:取消的资格证种类 在2016年,国家对于职业资格认证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取消了一批资格证。其中包括心理咨询师证书,由于行业标准和实施机制的不足,此证书在当年被暂停考试和认证。

4、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的大量取消:在2016年,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的要求,对一些不合法、不合理的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进行了取消。这些取消的证书主要是那些在实际工作中不需要强制持有证书的职业领域。

5、一级建筑师考试难度大,但薪资待遇在业界有目共睹。到目前为止,国务院分5批共取消了职业资格272项。其中2014年6月4日共取消11项,版2014年8月权19日共取消67项,2014年12月12日共取消68项,2015年7月15日共取消62项,2016年1月13日共取消61项。

武汉市地下水管理办法(2020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对地下水的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地下水,防止水质污染和地质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保护及其相关管理工作。

地下水管理条例自2020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地下水管理条例”)是我国用以规范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行为的法律。该条例于2020年6月1日正式实施。

地下水管理条例自2020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水管理条例》是我国地下水资源管理的法律规范。该法律自2019年8月31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并于2020年6月1日正式实施。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管理办法

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改善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条件,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纳入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

2、首先,对饮水工程管理的认识不足。领导干部和村民对饮水工程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导致农村饮水工程难以实现长期有效的管理。工程建设中存在重视建设、轻视管理的问题,管理工作表面化,一旦工程出现问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其次,宣传力度不足。

3、这些工程被视为公益性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应遵循因地制宜、统筹城乡、分类指导和多措并举的原则。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与经营,特别是在条件允许的地方,推广城镇供水网络向农村延伸,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4、第十二条规定,项目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批复内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材料费、设备费、人工费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同时包括对农户的补贴。各地和单位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挪用或滥用资金。最后,第十三条规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转让或拍卖所得收入应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5、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和生产条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